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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番外+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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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摸出了义甲。

    看他一直带笑瞧着自己,孟新堂便已经猜到了他要干什么。

    “琴浪费了,就不好了,是吧?”沈识檐问。

    “哎,”孟新堂点着头,好脾气地应,“对。”

    琴盒里的胶带放了太久,粘性都随着时间溜了,沈识檐在抽屉里翻了翻,找出半卷医用胶带,扯了一截,贴在一片指甲上。

    “重新回答你,我收学生。”他说着,拉过了孟新堂的手,像很久之前,在院里,在灯下,孟新堂给他缠指甲那般,将胶带一圈圈绕到他的手指上。

    孟新堂已经记不清自己有多少年没上过课了,被沈识檐一板一眼地纠正着姿势,他不住想笑,怎么都严肃不起来。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动作实在是笨拙得很,沈识檐却极有耐心,蹲在他旁边,一面曲着手给他做演示,一面指出他的错误。

    “手上要再松一点,不能绷着,你看你现在弹出去的时候就有点僵硬。”

    可怜孟工程师平日里自带着知识堆出来的底气,现在却怎么都领悟不到“手上要松”的精髓。他照着沈识檐说的比画了好久,手都快要抽筋,最后无奈,还是讨饶。

    “沈老师。”

    沈识檐抬眼:“嗯?”

    “太严格了。”

    沈识檐却反驳:“基本功很重要,要是手上就这么紧,以后就没法弹了。”

    合着,这还是个长期老年兴趣班?

    看看他,沈识檐忽然歪了歪脑袋:“我想了想,现在开始教你,就算咱俩都忙,到下个年底你们再开联欢会,起码你也能表演个《南泥湾》。”

    孟新堂被这设想吓到,又不敢直接否认,只得沉默地看着沈识檐,满脸的欲言又止。

    沈识檐像是故意逗他:“孟先生艳惊四座,怎么样?”

    孟新堂赶紧拉住他的手:“快饶了我吧。”

    蹲在地上的人嗤嗤地笑,脑中幻想着孟先生坐在大红条幅下,弹《南泥湾》的场景。

    “笑什么?”

    “笑……”沈识檐正要说话,卧室的门忽然被推开,沈识檐只看了一眼,就已经“腾”地起身,朝来人走去。这反应,孟新堂都不用回头,就知道是他家宝贝姑娘来了。

    “孔孔来了啊。”

    摇摇晃晃的小身影,咿咿呀呀的回答声,伴随着孟新初一声招呼:“识檐哥,你们看她一会儿啊。”

    “好。”

    孟新堂揽着琴回身,看见沈识檐已经把小姑娘抱在了怀里,正满脸笑地再和她顶额头。

    说来也奇怪,比起孟新堂,孔孔似乎一直更喜欢沈识檐。在婴儿床上看到他们的第一眼,孔孔就是歪着脑袋,对着沈识檐笑。

    小姑娘挥着两只手闹了一阵,过后塞了一颗葡萄到沈识檐的嘴里。孟新堂扬声跟她讨另一只手里的那个,小姑娘却哼哼两声,抱着沈识檐的脖子,把另一个也塞给了他。偏心眼都不带遮掩的。

    葡萄甜,怀里的小孩儿更甜,简直把沈识檐乐得合不拢嘴。

    孟新堂见他只顾着和小侄女玩,一点也没有再搭理自己的意思,便叹声气,问“沈老师,还教不教啊?”

    方才非常严格的沈老师朝他挥挥手:“今天就到这吧。”

    孟新堂哭笑不得。

    他起身要收起琴,已经被沈识檐放到床上的孔孔却朝他伸手。

    “你要那把琴?”沈识檐趴在床上,看着孔孔的眼睛问。

    不用吩咐,孟新堂已经自觉地抱着琴走过去。

    像是极喜欢这琴,一只小肉手在琴弦上停留稍许,胡乱一撒,带出的一个音,微弱轻柔。沈识檐本就喜欢孔孔,她这么一摸琵琶,竟然使得他突然发了怔。

    孟新堂逗了孔孔两句,说让她以后跟着沈识檐学琵琶。这话没得到沈识檐的应声,孟新堂用目光去寻他,发现他在看着孔孔发呆。

    “在想什么?”

    沈识檐听到这声,回了神。

    “没想什么。”他握住孔孔的手,带着她以更加安全的角度和速度去摸琴弦,“就是想到,我妈以前跟我说,我小时候就喜欢摸她的琵琶。

    她说我第一次站起来,都不是她扶的我,是我扒着她的琴,想摸琴的上端,忽然就自己站起来了。”

    孔孔还在玩,孟新堂只手扶着琴身,坐到床边,用另只手握住了沈识檐的手。

    日子过久了,喜欢更深了,孟新堂偶尔也会开拓一些“假如”。

    假如早点去魏启明的茶馆就好了,假如在新初上学的时候,请她的同学们来家里玩过就好了……此时更离谱,他想,假如他家和沈识椎家是世交就好了,假如在沈识檐刚刚出生的时候,他就见到他就好了。

    不切实际又毫无意义的思想,引得他自己发了笑。

    沈识檐看他,问:“笑什么?”

    孟新堂如实说了。本图着搏他一笑,却没想沈识檐想了一会儿后,摇头说:“那样,我们不一定会在一起。”

    二十三岁的孟新堂不一定会喜欢二十岁的沈识檐,十五岁的沈识檐也不定会喜欢十八岁的孟新堂。一直以来,都是过往在雕琢着人。

    从前觉得是经历与已成的思想限制了他们对于爱情的追求,可现在想来,好像更该反问一句,难道不是那些经历和思想,成全了爱情的产生?

    起码他们的爱情,就是三十三岁和三十岁,他们是在那时相遇,他们的时间却不是从那时开始的。

    被打了岔,又一直没闲着,所以磨蹭到睡觉前,沈识檐才终于将那个红包拆了。他捏出一张红色卡片,烫看金色的边,上面便是孟新堂父亲所言的千言万语。

    “立于己,行于侧。愿,相得益彰。”

    番外3

    孟新堂刚刚把豆浆倒进碗里,就接到了乔蔚的电话。

    “打算回去看看吗?”

    “应该回去的,”乔蔚似是有些疲惫,说话的声音很轻,“但是最近很忙,走不开,新初要带孔孔,去那么远的地方也不方便,所以我就想着正好要到国庆了,你和识檐有什么打算吗?”

    说到这,乔蔚插嘴问了一句:“识檐呢?起来了吗?”

    “还没有。”

    “嗯,他感冒好了没有?”

    “好了。”孟新堂举着手机走到院子里,九月的晨光已经不算很暖,但还是舒服的。隔着阳光,孟新堂朝屋里望了一眼,窗帘都还拉着。

    “那你们商量一下吧,国庆你们怎么也都能休息几天吧,看看要不要出去转一转。”

    将乔蔚的话应下来,孟新堂挂了电话后回想,发现他和沈识檐在一起这么久,都还从没有去稍远一点的地方玩过。带着考虑回到厨房,孟新堂看着面前的豆浆,顿了两秒,找了个不锈钢盆将豆浆罩上,又转身走了出去。

    房间里还黑乎乎的,床上隆着一个鼓包,沈识檐像是还睡着。略微纠结了几秒,孟新堂拉着门把,要将门带上。但门还没合拢,床上的人忽然出声,叫了孟新堂一声。

    “嗯?”孟新堂抬腿走进去,放轻了声音问,“吵醒你了?”

    “刚刚醒了。”沈识檐翻了个身,揉揉眼睛,“几点了。”

    “九点多了,”孟新堂说,“不睡了的话就起来吃饭吧。”

    听了这话,沈识檐慢慢从床上坐起来。孟新堂扶了他一把,又像往常一样,给他按肩膀。

    许是因为劳累的缘故,半年前,沈识檐的肩膀突然疼得厉害,到了晚上没办法侧卧睡觉的程度。西医中医都看了,但没什么好的治疗法子,人家医生说的无外乎两个字——养着。可沈识檐的工作哪里养得了,只能是连连向孟新堂保证,绝不做任何除了工作以外的劳累事情。孟新堂依然不放心,特意去找一个老中医学了一套按摩的动作,帮助沈识檐缓解肩膀的疲劳。

    沈识檐被他按得又有些困,迷迷瞪瞪眯着眼睛,听见孟新堂说:“春困秋乏夏打盹,你是不是到了冬天会精神点。”

    “诶,”沈识檐笑了一声,“我以前真没这么爱睡觉,就是和你在一块以后,咱们这个卧室跟有什么化学物质一样,我一进来就困,就想躺床上。”

    “爱睡觉好啊,“孟新堂捏了捏沈识檐的脖子,“你得多歇着。”

    等沈识檐收拾好起来,已经是十点钟,孟新堂又将豆浆在锅里温了,连着买的豆沙包一起端出来。吃早饭的时候,才跟沈识檐说起乔蔚的电话。

    “我妈有一个舅舅,我们应该叫舅爷,前一阵子查出了癌症,现在的情况不太乐观,我妈一直想回老家去看看,但是单位那里有事,实在走不开,就说如果我们国庆的时候有时间,替她回去探望一下。”

    “癌症?”职业的缘故,沈识檐顾不上问别的,先多问了一句。“什么癌?”

    “肝。”

    叹了声气,沈识檐摇摇头:“现在患癌的人越来越多。”

    孟新堂点点头,深以为然。

    “我国庆有假,看你的时间吧。”

    “嗯,那我们国庆去一趟吧,国庆起码我能有四天假,也算是去玩一趟,散散心。”停了一会儿,孟新堂说,“我们还没有正式地去旅行过。”

    沈识檐熟悉孟新堂的喜好,真的说旅行的话,孟新堂绝对算不上热衷,所以此刻听出他语气里的遗憾以后,沈识檐咽下温热的豆浆,有些惊讶地抬头:“你想出去玩吗?”

    “那倒不是。”孟新堂笑着摇头,“只是觉得,我们没有旅行过,有些可惜。而且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去看看不同的地方。”

    平日忙于工作,连约会都是仓促的,甚至有一次他们的好去看话剧,但都已经要入场,孟新堂却忽然接到单位的电话。后来他带着歉意离开,沈识檐笑吟吟地站在剧院的大台阶上朝他摆手,让孟新堂真的是一步三回头地在同这个人告别。

    乔蔚生于淮南,有山有水,的确是个休假的好地方。于是孟新堂和沈识檐在十月二号出发,去了安徽。

    舅爷家住的还是老房子,翻修过,但格局和韵味都还留着。乘车从车站过去的时候,孟新堂就同沈识檐说他一定会喜欢,果然,沈识檐迈进那高高的门坎,禁不住仰头看了好几眼。

    徽派的建筑和北京的四合院大不一样,多的是青瓦雕砖,彷佛建筑本身就带着烟雨濛濛的气质,犹如水墨图。

    “喜欢?”并肩往里走,孟新堂偏头询问。

    沈识檐轻轻点头头,小声道:“很好看。”

    舅爷的状态比孟新堂想象中要好很多,尽管老人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但并没有多少伤心畏惧的情绪,见着他们,还笑着问在这个季节,这边的气候是不是比北京要舒服。

    “舒服,北京现在天气特别干。”孟新堂指了指嘴巴,“前两天嘴唇一直在起皮。”

    舅爷挑挑眉毛,扶着拐杖笑了:“有水的地方都舒服。哦,对了,出了门左拐一直走,尽头有个池塘,你们来都来了,就当玩,可以过去转转。”

    孟新堂笑着应下来,接下来,便询问了舅爷的身体。

    “没什么,你说,人活一辈子,活多少岁算是不冤枉啊,我还真没觉得得这个病有什么,早晚都要走的,我都这么大年纪了,早就是活一天算一天了。就像医生说的,保持心情好就行了。”

    “那倒是,心情好是很重要,”孟新堂抬手,碰了碰坐在身旁的沈识檐,“对了,舅爷,识檐就是医生,您要是哪里不舒坦什么的,可以跟他说。”

    “心情不好也可以跟我说,”沈识檐连忙补充,“我特别喜欢和人聊天。”

    舅爷笑了几声,连连说“好”。目光在孟新堂和沈檐脸上来回溜了几遍,舅爷笑得有些腼腆:“你妈妈就聪明,你们两个小的也聪明,现在见着你朋友,我发现你们这些书读得好的人,好像天生就不一样。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文质彬彬的劲。”

    并排坐着的两个人都是摇摇头,舅爷却不给他们什么辩驳的机会,忽然想起什么似地间:“哎,小沈有没有成家呀?”

    两人对视了一眼,沈识檐笑着说:“还没有。”

    他们个人的事情并没有告诉太多的人,本来和其他亲戚的联系也不算多,很多事情并没有必要都交代清楚。舅爷催促了几句赶紧结婚之类的,孟新堂和沈识檐均是耐心地应着,没有解释或争辩。

    送舅爷去屋里歇下后,两个人慢悠悠地出了门,顺着小路往池塘走。沈识檐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南方的小乡村,看什么都觉得很有趣。

    “诶,竹子。”沈识檐停下来,用手指指着那一片挺拔的东西,“我还是第一次在路边看见这么多竹子。”

    “之前没见过吗?北京有的地方也有竹林吧。”

    “没怎么见过,”带着手指的比划,沈识檐认真地说,“北京有也不一样,比如在公园里有一片,和这种挨着房子长了一片是不一样的感觉。”

    孟新堂饶有兴致地探寻:“怎么说?”

    “这种场景就好像……”沈识檐轻蹙起眉,想了想,却没寻到什么好的描述方式,“说不清楚,就是觉得,竹子和村子联系在一起,和竹子和公园联系在一起,感觉上要差很多。就是……这种情景才像是小时候语文课本里写的那种什么窗边翠竹之类的,才是和人有关系的。”

    “小时候?”闻言,孟新堂立时想笑,“我们都这么老了吗?”

    路窄,两人改为一前一后走着。

    “可不是么,”沈识檐正要算算离自己高考有多少年了,瞥见前面的孟新堂的姿势,没忍住,笑了出来。他伸出手,一面去拉孟新堂的手,一面说:“又背着手走,你现在太像一个来遛弯的老大爷了。”

    孟新堂在被他拽住手时就笑着回头,本来想回句什么,但回头的一剎,正好看到一张被阳光照笑了的脸,孟新堂便又没了声音。

    因为在看那背后的双手,沈识檐的视线是微微垂着的,再被阳光这么一打,孟新堂忽然想到了他们初见的那一天。琵琶曲彷佛还能清晰地回响在耳边,那个场面,孟新堂在梦里再回顾,都还是会立刻心动。

    怎么也不会想到,第一眼见着就觉得惊艳的人,会成为一辈子陪在自己身侧的人。

    见他有些愣神,沈识檐没松开,就着这个姿势靠近了他,问:“怎么了?”

    孟新堂没有立刻答话,而是抽出自己的手臂,而后回握了沈识檐的手。

    “没事,就是看你好看。”

    孟工程师也会说这种话?沈识檐还没回过味来,就已经被牵着走出了好远。直到几声狗叫,沈识檐回过神来,才突然意识到此刻的不妥。

    “哎?”沈识檐看了看周围,把手往回缩,“街上,有人呢。”

    孟新堂侧过头,摆出的又是沈识檐最喜欢的那种淡笑,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让人看着就心安。

    “没关系。”

    两个人一直牵着手走到了池塘边,十月初,一对掌心却都有了汗。

    刚好赶上太阳正要下山,此刻的小池塘,大概要比平时更美一些。有几个当地的村民在池中央弯腰捞着什么,沈识檐左晃右晃地看了看,没看清。

    见他跃跃欲试想要下水,孟新堂赶紧出声制止:“现在的水已经凉了,你感冒才好没多久,不要下去了。”

    “没事的吧,”沈识檐蹲下身,用手试了试水温,然后挑挑眉,仰着头试探道,“好像也不是很凉?除了特别小的时候,我就没进过这种池塘了,隔着水就能看到石头,你看,还有小虾。”

    拿他没办法,孟新堂同他对视了半晌,无奈地点头:“那你下去踩踩,体验一下就上来。”

    得了这句允许,沈识檐立马脱了鞋袜,动作是不符合如今年龄的活泼。孟新堂蹲下身,帮他将裤脚挽高,又叮嘱了他两句不要滑倒。沈识檐连探都没探就直接抬脚踩进了水里,后果就是被水凉得倒吸了一大口气。

    “底下的石头是有点滑的啊。”这体验对沈识檐来说太新鲜,惹得他不住想往水深的地方走,孟新堂连忙在岸上叫住他。好在沈识檐是个非常自觉的人,有人提醒,他自己也就收了心,往回走。孟新堂放下心来,趁着沈识檐往回走的工夫,掏出手机给他拍了几张照。

    孟新堂的手机万年不会多一张照片,但凡多了一张,就必定是沈识檐的,连新初翻到都嘟囔着吃醋了。他的拍照技术从没过关过,好在被拍的人好看,已经让他有足够炫耀的资格。

    沈识檐上了岸,孟新堂把纸巾递给他,扶着他擦脚。

    “突然觉得,这样慢节奏、没什么事情的生活真好,”应该还是冷的,声音里颤了些抖动,早上起来吃个早饭,然后到林子里、池塘边溜达一圈,没事干的话就跟别人聊聊天,还可以养条狗,遛遛狗,中午、晚上就到池塘里、河里捉点鱼虾吃,多惬意。”

    听着他说话,孟新堂已经卸了自己的外套,披在他的身上。

    “不用,没那么冷。”

    沈识檐要把外套还给他,孟新堂却压住他的胳膊,道:“披一会儿,披一会儿再给我。”

    沈识檐回身,看了孟新堂一眼,之后便没再拒绝,老老实实地将外套整理好,他低着头想了那么一小会儿,还是问了从刚才和舅爷聊天时起就已经想问的问题。

    “你说,我们两个,谁会先离开?”

    素来现实的孟新堂,面对这个问题却有些退缩。他思索了很久,还是没想出好的答案。他先离开的话,会不放心沈识檐,沈识檐先离开的话,他又会觉得是自己没有照顾好他,才让他先走了。

    越是俗套的问题,越是不容易被解答,因为若是一个问题真的有什么标准答案,也就不会被成千上万的人们惦念着,翻来覆去地问。

    “要是我先离开,你还能好好地活到终老吗?”沈识檐眯着眼睛,看了看正在下沉的日头。

    孟新堂并没有用太长的时间去思考,他很快给出了答案。

    “能。”

    沈识檐笑了笑:“可能是因为父母的影响,我总觉得,两个人里若是离开了一个,是很可怕的事情。毕竟,陪着自己的那个人突然消失了,会很不适应吧。”

    方才确定不了的答案,到了此时便已经被挑选出来了。在孟新堂看来,经营爱情的方式很简单,一个人承担不了的,另一个人就承担起来,一个人害怕的,另一个就不要怕。所以他拍拍沈识檐的肩,说:“不用担心。”

    “不用担心什么?你吗?”沈识檐推了推眼镜,笑问。

    “嗯,”孟新堂点点头,“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所有陪过你的东西,都会继续陪着我。”

    愣了一瞬,沈识檐将目光转向了身边的男人。

    孟新堂同样也在看着他。

    他重新又执起身边人的手,忽然又回到了上一个被沈识檐不经意提起的话题:“还有你刚刚说的那种生活,我记下了,等我们都退休了,就可以个地方去过。”

    很多时候,沈识檐都会有一种感觉,孟新堂并不曾刻意区分爱情与生活,仿佛于他而言,他从来都只拥有一段完整的人生。

    其实爱情是什么呢,柴米油盐,世间万物而已。他们的人生早已汇聚到一起,同这世间,同这万物,又何谈分别。

    太阳落下了,两个人沿着池塘边缓慢地往回走,风有些凉,影子是长的。至小路的拐角处有一位老人,他安静地坐在石凳上,脚边卧着一条黄狗。晚霞尚余。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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