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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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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珞,为什么中途偷跑?”

    这不是责备,而是就她所知,雅珞性格活泼外向、喜好交友,没道理会去排斥那种可和各界人士交流的活动呀!

    “妈,亲爱的妈咪。”已换回t恤、牛仔裤的丁雅珞亲昵地环住慕莲的脖子。“我不喜欢那种场合。”

    慕莲盯视着她。唉!她美丽动人的女儿甚至还待不到一小时就溜掉了,虽然她非常满意女儿所造成的轰动,但这么昙花一现便没了下文,真的太可惜。

    “为什么?我并不觉得那场合有哪不对呀!”

    “我觉得它像一场美化过的应召活动。”丁雅珞眉心微蹙,坦承不讳。

    “应召活动?”慕莲错愕。“它给你这种感觉?”

    “没错。”

    “太严重了吧?”

    “一点也不,对我而言它就是如此。自以为有身分、有地位、有权有势,便个个像只孔雀般在那炫耀、比较;男的想着女的来匍匐在他们西装裤下,女的盼着男的来拜倒在她们石榴裙下。他们根本是表面光鲜亮丽、暗里龌龊无聊。”

    慕莲神色凝重了起来。

    “你的‘他们’包括我和你雷叔?”

    “当然不,你们例外。我只是在陈述我所感受到的事实,并无意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可是那只是个慈善晚会啊!”“却是变相的。”

    “不会吧?我们捐出去的每一分钱都能得到保证的确是分送到各个慈善机关。”

    看来妈咪是误解了她所谓的“变相”

    唉,老天,她是她的妈那,怎么想法比她这二十啷当岁的女孩还要单纯?幸好雷叔善良、老实、可靠,又真的爱妈妈,否则倘若他不怀好意,妈妈恐怕被卖掉了还自以为幸福地替人算钱哪!

    这点秡妮倒是颇得真传,母女俩有得拼。

    叹了口气,丁雅珞道:

    “总之别试图鼓励我在那种地方找什么鬼男朋友,下回再有这种活动,我不去了。”

    “但是,这种社交活动是西方文化之一啊!”慕莲真的不懂女儿为何超乎常理地抗拒这个。

    “妈咪,我是台湾人。”

    “你要定居在此了不是吗?”

    “不一定。”瞧见母亲失望的神色,丁雅珞忙改口:“就算是,也不代表我得全盘接受西方文化,而舍弃原有的,对不对?”

    事实上,对于去或留,她仍在考虑,也很矛盾,总觉心头有个什么东西搁不下。

    “雅珞,你太小题大作了。”慕莲下此定论。

    她实在想不透一场单纯的晚会,怎会被女儿批评得如此不堪呢?

    对于丁雅珞这番独特见解,雷文生倒颇为赞赏。

    小小年纪便能将社会面看得这般透彻,不简单!了不得!

    丁雅珞发现雷叔从眼神中透露的讯息,两人于是会心一笑。

    这雷叔确实是难能多得的好男人,她衷心感谢缘分让他和妈咪有所交集,他的表现令她觉得他比生父还了解她,母亲的选择是对的。

    假如当年母亲没离婚,没毅然地离开她们,又怎会只身来澳?又怎会与雷叔认识进而结婚?她今日又如何有幸与雷叔共处一个屋檐下?

    或许,这一切都是冥冥中安排好的。

    感谢上苍!

    “那个男的又是怎么回事?你离开是因为他吧?”慕莲的问题又释出。

    丁雅珞耸耸肩。

    “他只是一小部分因素,一位莫名其妙的搭讪者,何足挂齿?真正原因还是在于我不想在那种无趣的场合待太久。”

    “那你的意思不就指往后任何社交活动,你都不参加了?”慕莲杏眼圆睁。

    “看情况啦。”

    “那怎么行?”她才不允许把这么漂亮的女儿摆在家里发霉。

    “妈”

    “莲,雅珞只是说看情况,那是意谓她仍有可能会参与,何必穷紧张呢?”雷文生帮腔。

    “对啦、对啦!”丁雅珞连忙点头附和,对雷文生报以感激的笑。

    慕莲还处于思考当中。

    “妈,我上厕所。”为防母亲再问话,丁雅珞利用尿遁躲回房内。

    如果说她真有心在此长住下去的话,那么深入再深入地去熟悉、了解这个城市,似乎显得必要。

    雪梨,一个令人着迷的城市。整片土地为一千七百三十五平方公里,上面居住着约三百六十万的人口。四周有大片仍保有原始风貌的灌木丛林地,其中有些已开发为国家公园,另外还有一条长六十公里的美丽海岸线。雪梨的心脏雪梨港,有两百四十公里的滨海地区,其中许多地方仍和一七八八年英国第一舰队初次登陆时一模一样

    这些都是她从书上得知的简略介绍。

    很多人以文字来歌颂或描写雪梨的美妙,如这首当地的古老民歌

    和我一起干杯,可爱的大地,

    到处都是美丽的事物。

    我们的颜色是蓝的,心是真诚的,

    在这阳光普照的新南威尔斯大地

    又如卓诺普在一八七三年出版的澳洲与纽西兰中写道

    雪梨是那种会让人在离开时产生永远之感的地方,没有人会在离开这地方时不会感到一丝痛苦或流下眼泪,这就是雪梨可爱的地方。

    诸如此类种种,似乎,只要到过雪梨的人必定会爱上它。

    确实啦,她才来一个多星期,一样也情不自禁地喜欢上这个城市,但最重要的是,她尚未忘记“台湾”才是她生长的土地。

    不过,她可不敢保证一个月或一年后,她仍是如此想法。

    书中提及一项最令她雀跃的讯息是,这里的网球季在每年的十月到二月。主要的比赛于每年一月在白市举行新南威尔斯公开赛,许多国际知名球星都会与赛。澳洲室内锦标赛是另一项重要比赛,于每年十月在雪梨娱乐中心举行。

    她虽热爱网球,但未到希望以网球为终生职志的地步;而在台湾鲜少有这种大型的网球赛,如今置身于此,能亲眼目睹以往只能在电视上看到的明星、实地去观赏他们的技巧并从中揣摩学习,才是让她感到兴奋的因素。

    合上书,丁雅珞下意识地抬眼望了望月历,接着恍然记起什么似的将皮包一拽,便快速冲下楼。

    “妈,我去书局一趟。”

    交代一句,她又旋风似的夺门而出。

    “嘿!你看啥看得那么起劲?”邵钦儒往司徒橙魃肩头一搭,凑近端详。

    “我大哥的结婚照,我八弟寄给我的,如何?我大嫂模样挺标致的吧?仔细一瞧,他俩还挺有夫妻相的,是不是?”司徒橙魃唇角微扬。

    “嗯。”邵钦儒愈看愈起劲,看着看着,眉头逐渐揪了起来,一副沉思的模样,喃喃:“奇怪?怎么觉得她有些像谁”

    “像谁?”

    “一时无法有个很明确的答案。”

    “对象太多了?”

    邵钦儒瞪他。

    “不是啦!只是印象有点模糊啊!我想起来了!”

    “谁?”

    “可是不可能啊!或许是长得相似吧!除了双胞胎外,天底下长像相仿的人也不是没有。”邵钦儒自言自语。

    “喂!”司徒橙魃按捺不住,仰头瞅他。“在那嘀嘀咕咕的,你究竟说谁呀?”

    “没啦!是我认错而已。”邵钦儒搔搔头打哈哈。

    “去!”司徒橙魃拍了下他的头,然后看着照片叹了口气。

    “怎么啦?天塌了是吗?否则干嘛叹气?”邵钦儒绕过他,往沙发一坐,跷起二郎腿。

    “对我大哥过意不去,他的结婚典礼和生日,兄弟中大概就我没回去参加。”

    “唉,这也是不得已的啊!威康不搞定,你这老大能走得开吗?你大哥能了解的啦!”

    “他的确是这么告诉我。”

    “那不就好了?”

    “哎呀,你不懂啦!这种兄弟间的情谊,你这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独生子怎能体会。”

    “是是是,我不懂、我不能体会。不过,反正日子都过去了,相片也看了,你又何必浪费时间在那过意不去?眼前还是把心思放在存心挑衅的威康上头才对。”邵钦儒表情严肃。

    司徒橙魃点点头。

    “后天有场投标大会,威康肯定会出现同咱们竞争,以往这事都是你处理,这回既然卯上了,我不出现好像不行。”

    “对啊,你若不出现,他们大概以为咱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那又何妨?”

    “哈哈,搞不好他们一个恼羞成怒,把咱们驱逐出境咧!”

    “你在说天方夜谭啊?”司徒橙魃啐道。

    以彩门今日的地位,想向他们挑战还得掂掂自己斤两,岂是可随意动摇的?并非他自视甚高什么的,而是这样的成绩,每一分都是心血,是他们点滴经营、累积来的,所以他的自信、自豪没有什么不对。

    邵钦儒嘿嘿笑着。

    “开会了,走吧。”司徒橙魃把相片收进抽屉里,起身走向他。

    邵钦儒也起身,故意伸了个大懒腰。

    “开会喽”

    两人先后走出办公室。

    没有?没有!没有、没有、没有!

    丁雅珞疲惫又沮丧地往墙一靠,有股想瘫了的感觉。

    这已经是第四家书局了,却找不到他的书。唉,好失望、好失望!

    从她国一开始接触小说类书籍后,她便无可自拔地爱上了它们;后来她发觉文艺类的小说怎么写都是些风花雪月、男人女人爱来恨去的故事,偏偏她对男女情事最不以为然,于是便换了口味,转移阵地改看科幻小说。那种诡异、神奇的幻想世界立即吸引了她,其中“倪匡”的每一本著作她几乎都眼熟能详;看完了“倪匡”她又发现另一位作者其书中境界更引人入胜,于是她情不自禁疯狂地迷恋上了这名为“未鬼”的作家作品。“倪匡”曾演过电影,所以她知道他,可“未鬼”却是一切成谜,这使得她在崇拜之余,对他更好奇了。等待“未鬼”的新作也成了她生活中另一项乐趣。

    当初离开台湾时走得匆忙,无法带走“未鬼”的书,她原以为到了这里可以另外再买,不料,这里居然没有出售他的书。

    怎么会呢?

    在台湾“未鬼”好歹也是位有名气的畅销作家,这里怎么可能会没有呢?

    啊!往后她的生活还有啥乐趣可言嘛?可恶、可恶!

    这附近就她所知也就这么四家大书局,大的书店都没卖了,小的大概更不用说。唉,难道她从此都无法再看“未鬼”的小说了吗?这教她如何受得了?

    “未鬼”定期两个月出一本书,算算时间,他的新作该上市了;而这里买不到,怎么办?难不成要她拨电话回去叫秡妮帮她千里迢迢地寄来?

    噢,不行不行,倘若一不小心教老爸发现了这里的住址,一切岂不前功尽弃?

    哎呀,怎么办?怎么办嘛?这里该死地为什么不进货呢?该死!

    泄恨地往面前书架一捶,丁雅珞将包包甩到肩后,鼓着腮帮子踱离书局。

    事实摆在眼前,没有就是没有,她不放弃都不行。

    失魂落魄地漫步在街上,丁雅珞没注意到路上行人有多少,当然,也没注意到两个年轻小伙子打她出了书局后便一直尾随她身后

    身子被狠狠撞了一下,待丁雅珞反应过来,察觉皮包自她肩上不翼而飞,便本能地放声尖叫:

    “抢劫!有人抢劫啊!”锁定前方两名如风疾跑的小伙子,丁雅珞不假思索地追了上去。

    但有一道身影更快,健步如飞地越过了她,三两下便揪住了那两位外貌看来只有十五、六岁的男孩子。

    丁雅珞停住脚步,以她常运动的身子,跑这点路还累不了她,但双颊仍因热血而微微泛红。

    “为什么抢我皮包?”她瞪着被正义人士揪着衣领的外国男孩,以英语询问。

    男孩们紧闭着嘴不语。

    “不说话,我就把你们送警察局。”丁雅珞出言威胁道。

    威胁奏效,男孩们仰起惶恐的脸,眼神似在讨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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