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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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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杰恩卑鄙的理由阻挡不了我。

    很意外地,母亲在家。其实我不该意外,自嘉露出事后,她不再出去流连,和孙国玺也愈来愈像夫妻。

    孙国玺也在。家是他的伤心地,他却还是回来,也许,青梅竹马的妻子有助于他的重整。不知道他那个小女友倪莲莲怎么样了?看情形已是过去式。像孙国玺这样身分的人,贪一时新鲜是偶然,倒不见得会有什么结果。

    我们照旧吃晚饭,坐以前的桌子、椅子,连晚餐的菜式都无不同。

    我发现孙国玺是个念旧的人。

    所以他对母亲这样好,对我爱屋及乌。

    我不该想起嘉露,但我禁不住要想。她如果在,多好!

    饭后,母亲说:“你回来得正好,你父亲有话对你说。”

    她永远忘记孙国玺不过是我的继父,生父另有其人。

    我以为孙国玺简单训话两句就完毕,不料,他要我到书房坐。

    拿出来的是一份遗嘱,母亲做见证人。

    “如果我有什么不幸,你母亲是第一顺位,你能够获得剩下的三分之一。如果我们都离去,你是最优先。”

    孙国玺只用了几个字,便让我知道我发财了。

    我坐在那儿发呆。

    发财和发呆,都不能解决我的困难。

    “我只有一个条件,”孙国玺继续说“你要认祖归宗,放弃姓越。”

    我这年纪当养女嫌太晚了。

    我平心静气告诉他:“那是不可能的,我姓越很好。”

    “你爸爸的意思是他要认领你。”母亲怕我不懂,急急告诉我。

    如果他要认领小孩,孤儿院里有极多很可爱的,何必找我麻烦?

    “你对做我的女儿有反感?”孙国玺不高兴了。

    这怪不得他,因为我不识好歹。

    “我觉得您教养我、栽培我这些年,已经是报答不完的恩情,不敢再有奢求。”

    “做我女儿有什么不好?”他问。

    “因为我不是。”我老老实实地说。

    “你是!”他走到我面前,慈祥地拍拍我。“你本来就是,只不过这些年实在太委屈你了。”

    我呆呆地看他,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母亲发出了啜泣声。

    她在哭,很伤心地哭。

    “越红,你是他的女儿。”

    我不懂,真的不懂。

    “很多年以前”孙国玺的表情很奇怪,话也讲得很艰难,但他没有背过脸,仍直视着我。他有足够的成功者的条件,从不逃避什么。

    “我和你母亲”他又顿了顿“我们有了你,但是我没办法跟你母亲”

    被了,这几句天崩地裂的话已是够打得我头发昏,身子发颤。

    “我不是!”我想抗拒,虽然我在孙国玺面前,不过是一只卑微的小蚂蚁。

    “我知道,现在突然告诉你,你心里没有准备,很难接受。”

    “不是接受,我根本无法相信,我做了越明将近30年的女儿,怎么突然变成姓孙?”

    “是我们对不起你。”母亲仍在啼哭“当初实在为难。”

    我平常就觉得缺乏智慧,现在更是乱糟糟,一脑袋的草。

    “你是我的女儿,就是拒绝也没有用。”孙国玺说。

    “以前不敢告诉你,是为了嘉露,她已经没有母亲了,不能再惹她生气”母亲竭力在解释,却说得支离破碎,愈描愈黑。

    “不要再说了。”孙国玺充分表现出男性的威严“不是为了嘉露,越红,相信我们,你是我们的女儿。”

    我一步步地退走。

    这个家,以后也许不会再来。

    我难过得甚至没法子说再见。

    回到陈诚那儿,我倒在床上,半天才发现自己在哭。

    我不是没有眼泪,只是没到流的时候,现在才开始一点一点地崩溃。

    原来,我跟堕落的越明一点关系也没有,我是孙国玺的女儿,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越红!越红!”陈诚来敲我的房间“你还好吧?”

    我们同住一屋檐下,相濡以沫。

    他这般关心我,我应该高兴,但我的反应却全走样,所有的尖酸幽默一概被抛到九霄云外。套句安海伦的话:我良心发现,所以呜咽不已。

    “越红!”他敲得更急。

    我披头散发,控制不住,一头扎进他怀中。

    “发生了什么事?”他吃惊,我却益发哭得说不出话来。新愁旧恨一齐涌了上来,化成了号陶。

    陈诚房东抱住我,不嫌我哭得难看。

    “有事别憋在心里,哭出来就好。”他心有戚戚焉地安慰。

    “我好难过。”

    “我在这里。”他的安慰加倍。

    他在这里有什么用?我被搅糊涂了,可是哭得更厉害。

    等我有点知觉时,已经坐在大沙发上,舒舒服服偎在他怀里,用他干净的大手帕擦泪。

    我很想继续这么享受,但我的动作与意识完全相反,我推开了他。

    “对不起!”我去坐另一张沙发,抱住了头。我不该在他面前哭,真丢人。

    “有没有什么话预备跟我说?”他体贴地问。

    我摇头。

    “如果难过的话,随时叫我一声。”他站起身来,斯文有礼。

    叫化子才对人胡唱道情,我再没有自尊心也说不出口。

    “越红!”他弯下身,友善地笑了笑“我最邋遢时也不怕你看见,我们应该是朋友!”

    他走了,我的脸依然深埋在膝上。

    陈诚把我当朋友,所以仍旧收留了我。惭愧的是我并未替他做什么。

    我只是看见了。

    见他的悲伤、颓废、消沉。

    一个男人最见不得人的一面。

    我的经验告诉我,男人做什么都不要紧,都会有人制裁、赞成、同情或原谅,唯独不可以坠落。

    陈诚通过了那一关。

    而我呢?

    我遇到了这么多事,也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还能像以前一般地生活吗?

    陈诚又这踅重了回来,温暖的手轻轻搭在我肩上:“不论遇到什么,都会过去的。”

    我抬起头看他,在他眼眸中,有着相知与相惜。这样的神情,我从未在别人眼中见过,那使我一阵迷惑。

    “又流泪?”他微笑地看我。

    可是这回再也不怕他看见。

    “早点睡?”他眼中的友爱更浓。

    我点点头。

    黄百成一早就来拜访。

    他最个呆子,完全不知道巫美花与这屋子的主人有什么纠葛。

    陈诚的风度出乎我意料的好,他接待黄百成,完全待之以礼。

    “越红,求你来上班,公司没有你,就要撑不下去了。”神气的黄百成再也神气不起来,跟我吐苦水。

    我同情他,可是无能为力。

    “你肯回来,一切好商量。加薪、休假,条件由你开。”

    我若只为了这些而回去,就太没意思了。

    “从今以后,我只侍奉一个主人。”

    “谁?”黄百成咬牙切齿地问我,原先装出来的风度荡然无存。他以为有谁挖他的墙角。“哪家公司?他们出多少钱?”

    “我不再为任何人工作,我的主人是老天爷!”我指指头顶。

    “我走了。”陈诚上班去了。昨天他告诉我,今天开始正式到任,间歇可能还会回美国总公司。我们达成了协议,我可以继续住在这儿,他不在时替他看家,平时分担内务及一些家事。

    “你们之间到底什么关系?”黄百成是个小人,对陈诚这样的好人做完全不必要的猜疑。

    “他是房东,我是房客。”我平心静气地告诉他。这也是一种功德,免得他难过,而殃及鸡犬。

    “真的吗?是不是他开了公司要挖你走?”他眼大的有如铜铃。他从前还有几分潇洒,现在连那么一点点意思都没有了。

    “他是地铁专家,我不会开山洞也不会挖马路,要我干嘛?”

    “那你预备去哪家公司?”

    “我要休息。”

    “笑死人!”他嗤之以鼻“你既没有七老八十,又不是生了大病,怎么需要休息?”

    “我有职业病。”

    “我改善工作环境,减轻工作负担,这自粕以了吧?”他还当我拿矫。

    他跟韦杰恩一样,俗不可耐。总认为除了他自己之外,世界上的每件东西都有标价,包括人在内,都是商品,只要议价便可获得。

    “我明白了。”他做了个神秘且暧昧的表情“你找到对象了,这个地铁专家要照顾你。”

    我应该早就知道此人的邪恶。

    黄百成其人自此从朋友的名单上被除名。

    “黄先生,你走吧!”我平心静气地说。“我们没有什么好谈的了。”

    “我说错了什么?”他是烂屁股,不肯起身。

    “不!你说得都很对,是我不对!”我拉开大门。

    “我说对了什么?”他似乎一头雾水,其实我看他心知肚明。

    他的思想实在是够龌龊。

    巫美花女士真看走了眼,我想她不久便要哭。

    “如果你改变主意,请马上通知我。”他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站起来。

    我只好点头。为了早送走这位瘟神,磕头我也愿意。

    “一定。”他临走还要山盟海誓。

    “一定。”

    他走了。我气得窝在沙发上发征。不值得为这种人生气,却还是气。相处那么多年,总归有一份感情,气的是他不肯好聚好散,一定要人记恨。

    电话又响,是陈诚。他温暖的声音从冰冷的话筒传来,分外温馨。

    “中午一起吃饭?”他问。

    这是约会?我慌了手脚。

    “你头天上班,一定很忙。”我赶紧拒绝。

    “还没有进入状况,不忙。”接着,他说明了时间、地点,再问“要不要我过来接你?”

    “我自己去。”我胡乱地应着,脑袋里的稻草这下被狂风吹得不能止息。

    八年来,我还不曾与男子约会过,陈诚是从夭而降的白马王子。

    放下电话,我再也无暇伤春怨秋,飞奔回房,挑选可以应酬的服装。

    一件也没有。柜里,除了牛仔裤、衬衫,还是衬衫、牛仔裤,我想起来了,唯一出客的圣罗兰,还在百成公司的秘密夹层里。

    电话又响了,仍是陈诚:“不必穿得太正式,我们只是小吃。”

    他真是个懂得体贴的好人。

    我去了。按图索骥,是个英国式的,家乡风味的小店。女侍穿着苏格兰高地的传统服装,笑容可掬。我来得太早,白马王子还没有下班,可是他很细心,先订了座。

    女侍送来滚烫的奶茶,芬芳扑鼻,深深抚慰了我孤单彷徨的心灵。我满足地啜着。四周流动着轻轻的音乐,温暖的灯光,使我脑袋中不安的稻草暂时停止了狂舞,得到止息。

    女侍捧来了大叠杂志,我随意地翻着。无意间,一张彩色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个当红的女演员的专辑。那一辑照片约有廿多张,有泳装,也有礼服,但吸引我的是她穿了黑色燕尾服的。她为了摆姿势,把右手的拐杖举了起来,模样非常俏皮,但这一切与我无关,我也不是崇拜她的影迷,我的视线焦点全集中在她右手的袖口上。

    “抱歉,我来晚了。”陈诚彬彬有礼地站在桌边,含笑看我。

    “请坐。”

    “吃点什么?”他打开菜单。

    “羊排。”我完全心不在焉。那张照片像被下了魔咒般;已左右了我全部的意志。

    饭前酒送上来时,我已把那本杂志放回旁边的架子上,天衣无缝,谁也不知道它曾引起我的严重关切。

    “敬你!”他举起酒杯。、酒还未喝下,就已醉人。如果陈诚早五分钟进来,我会酩酊大醉。可是我有了心事,再美的男子也能令我保持清醒,而且如坐针毯。

    “敬我们。”我喝下那香气扑鼻的液体,芬芳的汁液在我血液中窜流。

    陈诚的午休时间有限,舒舒服服吃完饭,他就得马上起身。

    “晚上见。”我们在餐厅门口分别,我不要他送,因为我下一个该去的地方就是对街的书报摊。我几乎是奔跑过去买了一本杂志。

    那个明星叫做乔琪,非常洋化的一个女人,在一百廿四页。我颤抖着翻开,她袖口上的金袖扣闪闪发光。

    “小姐喜欢乔琪有关的书报?”书报摊老板见我这么迫不及待,马上推荐“这本‘我心深处’是刚到的,有乔琪所有的星路历程。”我买了一大堆跟乔琪有关的书报,可以膺选本月份最忠实影迷。

    回到家,我在陈诚的抽屉里找到了个附灯光的放大镜。答案是正确的,乔琪手上那个金袖扣是我打的北斗七星。化成灰我都认得。

    我抓起了电话,很费了—番工夫才找到孙国玺的助理。

    “孙先生在开会。”助理小姐的声音很甜。孙国玺住在一个攻不破的城堡中,就算是打电话给他,也是一入侯门深似海,难怪嘉露十岁时一气之下,就不再理他。

    我留下电话。半个钟头后,孙国玺打来了,他很兴奋。

    “我只有一件事找你。”我泼他一盆冷水“上回您过大寿时我送过您一副金袖扣,我想知道放在哪里。”

    “就是这事?”他很失望“在保险箱里。”

    “最近我预备再打造一副,可否借我一用?等打完了就马上奉还。”

    “你不是从不抄袭自己?”他四两拨千斤。

    “是不是已经不在了?”

    “你怀疑我把你送的生日礼物送人?”

    姜是老的辣,他知道我不敢反驳他。

    我只好跟他道再见。

    九现在我知道这副袖扣在另一个不相干人的袖子上。

    但,原因呢?

    我花了一些时间研究乔琪。

    苞一般明星一样,她的出身并无可观之处。初出道时,以一首“小黄莺”配合了唱片公司的强打攻势,一举成名,后来又拍了部同名的电影,以后就弃歌从影,成了明星。

    她是已成名的人物,要找她并不容易,但也不见得难如登天。

    我打电话给海伦:“你认不认得乔琪?”

    “认识。”她似乎忙得不可开交,电话筒夹在脖子上发出怪声“上过电视的公众人物哪个不认识?”

    我就怕她说废话:“我要认识她。”

    “你改变嗜好了?崇拜影星?”

    “有本事就介绍给我认识。”

    “算你找对人了,我是她的造型顾问。”

    “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过?”

    “你那般清高,不敢有渎清听。”

    “什么时候给我答复?”

    “今天晚上,行吧?姑奶奶。”

    我去睡午觉,养足了精神。六点正,海伦打电话来:“我现在忙完了。你出来,我们在唐大妈见。”

    唐大妈是个小陛子,卖翡翠面、卤肉面、排骨这些小点心,价钱不能算便宜,最大的优点就是离海伦的办公室近。

    我不敢骑单车,怕去晚了,海伦吃饱便走人,忙忙坐了计程车去。

    海伦已经吃得半饱,我催她快吃。

    “急什么?”她好整以暇地搁下筷子喝麦茶“乔琪又没有翅膀,飞不掉的。”

    只不过求她一次。便注定要受许多鸟气。

    “点菜啊!”她介绍着菜单。

    她忘了我不吃晚饭。

    “是啊!中午吃得很饱。”她斜睨了我一眼,活像她什么都已看见。

    我要了一碗冰豆花,装作在吃,等海伦的碗底空了,豆花还是豆花。

    “乌龟吃大麦,糟踏粮食。”她把豆花抢去,唏哩呼噜地喝掉。

    逮着机会骂人,风度甚差。

    吃喝完了,她浏览店内的竹制品、陶制品,告诉我这个是这样做的,那个是那样做的。

    “你有完没完?”我对她吼。“完了。”

    出去之后,她拉我去中正纪念堂:“晚上美极了,是最适合散步的公园,还有人在跳土风舞。”

    她发神经。

    “如果你不认识乔琪就算了,犯不着拿我寻开心。”我摔脱她的手。

    “好吧!不过得等哦!她今晚在电视台录戏,大概半夜才能回去。”她说话的声音活像只百灵鸟。

    “在电视台等?”

    “也可以到她家里去,她请了个女佣,会给我们开门。”

    “你常去?”

    “要她请我才上门。”她傻笑。

    海伦是个好朋友,没有了她,我的生命缺乏意义,生活没有趣味。

    “我们何必呆等?先去逛逛。”她又有了好主意,带我去看mtv。“我是个土包子,对mtv只闻其名还没有亲眼看过,等进去里面,看到一间间隔成了帐蓬般的小间,连忙逃了出来。

    “怎么啦?怎么啦?”海伦跟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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