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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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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现在要跟我回警局?”娃娃问。

    “是啊,既然不能公开你的感情真相,又不能打搅美美刚刚萌芽的恋情,除了到派出所去等新进警官来报到,顺便照一张相之外,我这个懂得为朋友义气相挺的良心记者还能做些什么呢?”

    “别说得这么委屈,我知道你很期盼在下一期的太阳报上,刊载我跟新进警官的合照。”

    “你愿意?”

    娃娃微微一笑。“是谁说的,朋友间要有义气?”

    小月差点没抱住娃娃亲吻。“果然够朋友。标题随我订?”

    “呃,可以啊。”应该没关系吧?不就是一张员警同仁合照?能订出什么耸动的标题?

    小月叹了口气。“说真的,也该是来点新鲜八卦的时候了。”

    “的确如此。”赶紧把绯闻焦点从她跟梓言身上转移吧,她真的想要有一点点的隐私啊,不然她跟官梓言之间那场迟来的夏日恋情要怎么开始啊?

    然而事情总不如想像的那么简单。娃娃再怎么机灵也不可能料到,三天后,当太阳报最新一期快报刊出那张新旧员警合照时,小月会订出那样使她眉毛都卷起来的标题

    “旧爱新欢”喜相逢,不知鹿死谁手?

    真是令人绝倒。太阳报竟然有办法将如此耸动的标题放在一张她跟学长的合照,以及一张官梓言个人的独照中间,营造出讨论的空间和八卦的效果。

    看到当期的太阳报时,娃娃又学到了一个教训。

    那就是,千万别怀疑记者诠释新闻的专业能力。

    真个是好样的杜小月。

    正当新鲜八卦如火如荼地在夏日镇蔓延之际,有几个人正深深受到这八卦的影响。

    其一是葛美美。

    当她发现她的“春天”竟然就是娃娃的“前任男友”时,她瞬间觉得自己好像走进了冬天,并且被浇了一盆冰水。尽管她也知道,传言不可尽信,可是空穴不来风,她实在不想介入好友的感情纠葛当中,造成大家的困扰。

    好险一切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美美很庆幸自己还没决定要真正地去爱上一个人。但这件事也让她察觉,也许日子真的应该要有点改变了。

    她一定是枯萎太久了,才会发生一见钟情这种不可思议的事。别看她做事时常迷迷糊糊,其实她是很有原则的。当下她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这项决定,容后再述。)

    其二是官老爷。

    他老人家已经在医生的许可下回到家中休养。可当他看到最新一期的太阳报时,差一点儿又再度发病;特别当他发现自己那个顽固的孙子竟然在大敌当前的此刻,还表现出一副无关紧要的态度和模样时,一股说不出的焦虑几乎占据了整个心头,让他没办法放松休养。

    为了就近照顾老人,虽然嘴里不讲,但官梓言已经几乎算是一半搬回官家大宅了。他现在只有晚上才会回到春花奶奶的杂货店楼上的租屋处过夜。

    埃嫂和老王劝他直接搬回家里,但梓言温和地拒绝。

    “我还没决定好。”他这么说。但背后原因不明。两老既然说不动他,也只好勉强接受他的决定。

    又过了几天,官老爷终于忍不下去了。他坐在大宅开放式的回廊里,看着刚刚从玫瑰园里走出来、为了整理花园而弄得满身汗水和泥土的孙子,不待他坐定,便大声咆哮起来:“你到底还在蘑菇什么啊?!”

    将最新一期的太阳报丢到官梓言面前,确定他有看到头版的标题和照片,才又大声吼道:“瞧瞧这个外地人,长得多么一表人才,简直就像是东方版的基努李维,身高不仅有一百八十多公分,还是警界的精英人才,好几次被任命保护外国来的总统和大使,前途不可限量。这么优秀的男人,有哪个女孩子会不动心?更别说人家还千里迢迢特地追来咱这鸡不拉屎的镇上,要我是女孩子也会感动。反看你,尽管你是我的孙子,我应该护短才对,但是连我都不知道你到底有什么优点可以跟人家比,还提什么鹿死谁手哩!”

    “拜托说话不要那么大声,很花力气的,小心中风。”梓言一边走进屋里,一边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同时将那份报纸从地上捡起来。

    仔细地读了一遍后,他做出评论:“果然是个很不错的家伙,娃娃也很上相。”小月这张照片拍得不错,不愧是专业的记者;尽管主要身分是文字记者,但在人力严重不足的报社里,小月往往也身兼摄影记者的任务,而她做得还不赖。

    辟老爷差点没吹胡子瞪眼。“还有空赞美别人!丫头都快被人抢走了。”瞧,出院后这几天也没见她上门来嘘寒问暖一下,以前她哪一天不往这里跑,把官家当自家厨房一样天天来报到!

    将报纸整齐地摺好,放在一旁的桌上后,梓言在老人身边的藤椅坐了下来,倒了一杯茶给老人后,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捧着茶杯的他,看着回廊外的玫瑰花园,心思一瞬间飘得好远。

    辟老爷看着孙子与他母亲极为相似的侧脸,忍不住抱怨道:“想要你在这里时,你不在;现在不想要你留在这里时,你却赖着不走。”

    要是以前,听了这话,梓言一定会马上起身就走。

    因为以前的他太脆弱,也太容易受伤,因此自尊也格外高傲,很容易因为一点点小事而觉得深受伤害。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再是以前那个脆弱无助的男孩了。现在的他,有一双强壮的手,可以保护自己,也可以保护他想要保护的人。他强壮的心脏不会再轻易被刺伤。

    而且,老王伯伯说,自他十年前不告而别之后,身旁这个老人每天都花上许多时间亲自照顾这片黄昏玫瑰花园。

    眼前这片玫瑰园比以往任何时节都要来得生气盎然。

    而还有什么理由,是除了爱以外的原因,能让老人辛勤地照顾妈妈最爱的玫瑰呢?

    隐约的,成年后的他开始了解,尽管有些人嘴巴上什么都不说,还假装自己很冷硬,但是在他严肃的外表下却藏着一颗分外柔软的心。

    或许当他过去在为那些事悲伤而痛哭流涕时,也有另一个人跟他一样有着相同的心情。

    就像玫瑰茎上容易伤人的刺。真正怕受伤害的人,才会在自己四周立起层层保护的外衣,藉此阻挡外来的伤痛,也因此同时意外地伤害到想靠近碰触的人。

    透过亲手照料娇嫩的玫瑰,他的心也忍不住苞着柔软起来。

    他想起从前,想起妈妈,想起刚到小镇上时的种种不适应。撇开所有的偏见与傲慢之心,进而发现

    “我以前真的是个很难相处的小孩吧?”他说。

    好半晌,他没听见身边老人的回答,正要回头时,老人才沙哑地开口。

    “何止难相处。”回想从前他们祖孙俩恶劣的关系,官老爷忍不住苦笑道:“那时候的你对任何人都不信任,还把自己裹得像个厚厚的茧,没有人有办法看穿你真正的想法,除了”

    “除了娃娃。”梓言接道。

    辟老爷点头道:“是了,除了那丫头。真不晓得她是怎么办到的,总之,只有她有办法让你笑,让你有情绪。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你们会在一起。”

    “所以说,你其实不用那么担心我和娃娃的事。”梓言指了指桌上的报纸道:“你知道镇上的传言有百分之八十都是加油添醋来的吗?这一次我们会把事情处理得很好的。”

    还记得很久以前,娃娃曾经告诉他,心语小妈说流言只有百分之二十的真实性,其它都是编造的,希望他不要受到那些流言的影嫌邙做出错误的判断。

    “可是,就算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可能性,你都该表现出一点点担心。”老人知道自己说这话时有点像是在抱怨。

    “我的确是很担心。”梓言语调浅浅地说:“我担心你;我要你的身体完全好起来,再用很宏亮的声音骂我。”

    “你、你疯了,居然还敢讨骂!”官老爷忍不住胀红了脸骂道。

    “不要紧,你尽管骂。”梓言微笑地应承:“我以前很骄傲,不懂得珍惜,但现在我总算懂了。”能这样被骂,原来也是一种幸福。

    闻言,官老爷差点没真的中风。“好个狠毒的小伙子。”居然说出这么感人的话,是想让人感动死吗!他讪讪地说:“如果你以为这样做就能让我放过你,那你就要失望啦。告诉你,我可不吃这一套。要想得到我的谅解,除非你去把那丫头带过来这里看我。开玩笑!我已经好几天没看到她了,我不相信你真的一点都不想念她的伶牙俐齿。”

    “谁说我不想念。”梓言拍拍老人的肩。“快点好起来,外公,等你完全康复,我就去找她。”

    老人的嘴一张一合,好半晌才挤出话来:“要是她被人先一步追走,可别怪我这老头子拖累你。”

    梓言保持平静的语调说:“不会的。如果她决定不要我,她会自己来告诉我。”

    不用等太阳报出刊,也不用等别人来告诉他最新的马路消息,内心深处,他就是知道,她会是那个在确定自己的感情后,就不会隐藏的人。当中绝对不会有半点暧昧不清的灰色地带,不是爱,就是不爱。真奇怪以前他为什么看不清这一点。还是说陷入感情漩涡时,人总会有一点盲目?

    七岁时的他不懂得爱情,因此从没仔细思考过,手牵着手,迫切地需要一个人的背后有着什么样的含意。当时他只自私的知道,他需要她,也仰赖着她提供的温暖驱赶他内心的黑夜。

    十七岁时的他不相信爱情,以为像她说得那样轻易的爱,不可能是真正永恒的感情。为此他不满足,内心的骄傲使他拒绝接受自以为不完整的感情,甚至因为怕受伤害而选择离开。

    如今他已经过了二十七岁的年纪,回到曾经两次逃离的地方,却反讽地在这块土地上找到重新面对爱情的勇气。

    慢慢地,他开始了解,如果有一天当她决定不再爱他,那么他将会是第一个知道的人。而那个时候他将心碎至死。

    罢回到夏日镇时,他还不知道她到底还爱不爱他。

    现在他知道了。或者在更早以前他就知道了,只是他一直都很盲目,也很笨。

    她总是要他问自己的心;因为他的心中一直都有着答案,只是等待他亲自挖掘,找寻真相。

    他不知道他是怎么看清楚的,只知道,在某天早晨醒来,当他回想着

    饼往所发生的一切,生命中的许多细节被片段地打散后又重组起来。

    也许是因为外公突然病倒的关系,也或许是历经了一段逐渐领悟的过程,而豁然开朗的时候终于到了。

    当他再度睁开双眼时,只看见一个再明显不过的答案。

    那就是,他深深地爱着当年那个曾经多次说过爱他的女孩。

    从以前到现在,都是如此。

    原来他一直都不曾改变,一直都只爱她。那份爱,他曾经不完全地接受过,更抗拒过,但都没有改变他爱她的初衷。

    事隔多年,他离开了,又回来了,结果证明官梓言仍然爱着方心语。

    而娃娃曾说,她永远不会改变。

    她是那种说话算话的人。

    那么现在,依然摆脱不了当红绯闻人物排行榜第一名身分的方警官在做些什么事呢?嗯,她正带着新报到的男警官在逛大街、压马路。

    她在向她传说中的“第一任男友”介绍自己的夏日小镇。

    每个看见她的人,都说她看起来眉飞色舞,一副很开心的样子,似乎很高兴过去的男友千里迢迢来到自己所在的故乡。

    “看来梓言现在很危险。”晚餐过后,一票正在酒馆里喝啤酒的男人颇有共识地评论道。

    戴西冷冷地说出自己的观察:“我看我们镇上的全体男人都很危险。那外地来的家伙简直就是东方基努李维的翻版,连我家那个很少注意男人外貌的珍珍都破天荒地大力夸奖他英俊挺拔。我想不出这世上还有哪个男人比他更有资格成为我们的全民公敌。”

    众人齐声附和,纷纷说自己的老婆也跟珍珍一样,认为新来的外地警官很英俊。在一连串唏嘘声中,老巴忍不住天外插了句话进来。“费兹威廉达西?”

    “什么?”众人有听没有懂。

    自以为幽默的老巴咧嘴道:“没看过2006年版的傲慢与偏见哦?”戴西很不给面子的翻了翻白眼。“啧,如果你是说那个只靠装酷与沉默寡言就能让全世界女人都为他疯狂的十八世纪英国人,那我真的得说一句,老巴,盲目地崇拜一个不真正存在的人物,是女人才会做的事。”

    “喔,可是现在最大的问题就出在女人身上,不是吗?”老巴眨眨眼。

    “啧。”戴西一口干掉杯中的啤酒,觉得心情真的是糟透了。

    如果珍珍能偶尔称赞一下她“英俊”的老公,他可能就不会那样嫉妒了吧?难道女人都是如此善变的生物吗?还是已经夹在碗里的菜就没了味道呢?

    想他戴西身为堂堂镇长之子,却对自己强悍好胜的妻子完全没有办法,真是令人呕到了极点。

    当年珍珍就告诉过他,她是那种与其娶回家里供养,不如一辈子捧在手心里好好呵护的女人。

    可是他不仅想把她捧在手心里,更想将她娶回家里,以宣示自己的所有权。

    百般努力下,他终于做到了,靠着奉子成婚。

    在小镇上,未婚生子可是件不得了的大事,即使是像夏维珍这样强悍的女人也不得不屈服在广大的舆论压力之下。

    他如愿娶她为妻,但他们的婚姻却从一开始就前景黯淡,十分凄凉。

    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珍珍原谅他

    后悔?不,他不会说娶夏维珍为妻令人后悔。

    就是时光倒流,让他们重来一次,他也还是会那么做。

    男人会做他认为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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