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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走路就是要比坐车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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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深受现代诗荼毒的米雅红,总是会莫名其妙吟诗一首。

    有时还算有点灵气,大多时候,便是这种不着调的散乱断句。

    “问你半天,到底见过没?”      米雅红这才收敛,笑道,“你要问别人的话,我可能还真不一定记得住,但这个人实在太高,我确实有点印象。”

    “真的,啥时候?是谁?”

    “你还记得嘛,那天晌午,对,就是我过生日那天,我们去商店你给我买了丝巾。”

    “对啊,我记得。”

    “当时天不是下雨嘛,我们在里面挑选丝巾时,碰到一个在商店里躲雨的人,你当时出来,还说那个人好高,有点英俊呢。”

    米雅利忽然就想起来了。

    “原来是在那啊,我就说嘛,你这样一说我全记起来了。”

    “面来喽,还是不要香菜对吧?”

    老板娘将一碗没有香菜的面放倒米雅利面前。

    “大婶,你记得我口味啊?”

    “不记得不行,上次那小伙子请你吃面,叮嘱半天不能放香菜进去。”

    “?”

    米雅利一脸不解,“哪个小伙子,请我吃面?”

    老板娘忽然一拍额头,尴尬地说,“你瞧我,小伙子说不让提的,你看我把这事给搞忘了。”

    “到底是哪个小伙子,大婶,不会就是那个人吧?”

    米雅利急忙指着即将被建筑物遮住的余秋堂。

    事已至此,老板娘自是无法掩饰,“可不就是他嘛,不过我跟你说了,你可千万不要告诉他是我透露的消息。”

    其实透露也无甚要紧,老板娘就是觉得不好意思。

    “姐,啥情况啊?”

    米雅红凑过脸,一脸不怀好意,“刚才还问我认不认识呢,这不,人家早就偷偷请你吃过面啦。

    说,你们到底在玩一种什么性质的游戏,我咋有些看不懂呢。”

    米雅利看着妹妹戏谑的表情,也不知该说什么。

    她自己也被弄的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都是啥跟啥埃

    她和那个人并不认识啊,就算当初在商店里碰到一次面,可两人并没有说话,难道就那一次,他就喜欢上我了?

    不会吧。

    这又不是小说。

    里面的人没有逻辑,仿佛只需要一个碰触的机会,就能喜欢的死去活来,爱的山盟海誓。

    况且,就是放到她看过的那么多小说里,这种事情也是很难让人接受。

    忽然,她脑子一个激灵。

    既然这样的话,那当初的丝巾……

    难道也是他送的。

    记得当时门卫大叔说,是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子,她没有印象,就以为是送错人。

    现在回想,极大有可能。

    或许是当日在商店里看到她也喜欢,所以悄悄买了,不敢直接见自己,只好委托门卫大叔转送。

    极有可能是这样。

    那继续分析,今天自行车撞到他身上,自己被救下来时,他脱口而出喊出丽丽,就能解释的通。

    他肯定是将自己当成亲近的人,所以才自以为是地喊出这个乳名……

    咦!!!

    怎么觉得有点瘆人呢。

    一想到有这么个人,曾暗地里默默注视自己,观察着自己一举一动,实在是让人没办法不在意。

    他到底的谁呢?

    回来路上,王浩峰顺便将骡子车还给别人,然后和余秋堂一起去余秋江家分钱。

    “走路就是比坐车慢。”

    王浩峰感慨道,“等我攒够钱,要买两头自己的骡子,忙时可以耕地播种,没事的时候就能拉车。”

    “目标很好,但是不够远大,你为啥不想着直接买个拖拉机呢?”

    余秋堂看到路边有婆婆丁的黄花,弯腰揪起两根,给王浩峰一根。

    婆婆丁就是蒲公英,开花的时候,下面会有一尺多的花茎,吃起来甜兮兮又苦兮兮,很多小孩就喜欢砸吧这个味。

    余秋堂和王浩峰自不例外。

    两人小时候都很穷,照例是没什么水果吃,这附近能吃的东西,他们几乎都尝个遍。

    除了这个婆婆丁,还有黑葡萄,灯笼果,野草莓,榆钱,洋槐花,野红薯,洋姜等等。

    反正挨个要尝尝,只要能吃,哪怕是味道一般,都必定要试试。

    另外他们也会对庄稼下手,例如小麦正抽穗的时候,将上半截拔出来,就有几厘米的嫩芽,甜兮兮好吃。

    玉米刚开始结出棒子,就可以生着啃,也是香糯可口,和水果味道相差无几。

    等等。

    要不是会被家里大人镇压,这种勇于创新的神农精神,那是万万不可能停歇。

    王浩峰接过婆婆丁,咬了一口,慢慢砸吧着味道,“你说啥拖拉机呢,你看我们俩是买的起拖拉机的人嘛?”

    “咋个就买不起?”

    “你是真敢说,你知道一台拖拉机多少钱吗?”

    余秋堂想想,他还真不知道。

    前世这个时候,他是没有能力买拖拉机的,所以压根就没了解过价格。

    那等有能力了,已经不需要买拖拉机了。

    “就知道不知道,”王浩峰将吃剩下的一截婆婆丁扔掉,笑着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咱兄弟肯定买不起。

    我啊,要求很低,只要能买两头骡子,或者是牛也行啊,再将我家的院子翻新下,娶个老婆,能生两三个孩子……

    看,我就这点要求,不过分吧?”

    余秋堂心想你这还不过分。

    有车有房有老婆,还要几个孩子,这根本不算是简单,要是放到后世,可算得上的很多人一生的梦想了。

    不过。

    有梦想总是好的。

    谁叫他有自己这个好兄弟呢。

    半个小时候,余秋江铁匠铺里,余秋堂将一叠钱放在面前。

    “这里一共是两千块,熊皮是150块,熊肉750,桑黄1100,目前就是这些,还有一个熊胆没有处理完,等卖掉再算钱……”

    “熊胆你就留着自己卖嘛,堂堂,熊主要是杀死的,我们分点就行,你不要啥都给我们分,你才是出力最大的。”

    余秋江说。

    王浩峰也是连忙跟话,“我觉得江哥说的很有道理,堂堂……师父,你看看你这么辛苦,好不容易才打到,要是啥都给我们分,那我们不跟要饭的啦?”

    余秋堂笑道:“真的不要?”

    “那是当然,我们还会给你说虚的不成,我们跟着你能赚到一些钱,就已经很满足,哪能啥都沾呢,我们没那么贪心。”

    “对的,就是这个理儿。”

    余秋堂看两人如此推辞,他心里也很安慰。

    其实他并不是没想过这些事,也会偶尔有分配是否合理。

    但很快就会释然。

    都重生了,人还不大度一些,对身边亲近的人,看重的人还斤斤计较,这格局真就太小了点。

    虽说钱代表着人成功的一定标准,但却不能代表幸福的尺度。

    他重生的目的是幸福,而不是拥有数不清的财富。

    家人,朋友,富裕的生活,他都全要。

    “我们之前说过,得到的所有东西,都按照约定比例分配,那就坚持下来吧。

    出尔反尔,也不是我们做事风格。

    若是现在还没赚到多少钱,就一直纠结分配,那如果有天,我们都发达了,指不定因此还会吵起来。

    钱都是小事,伤到兄弟情分,那就难受了。

    不是我想的多,你们也看到村里多少亲兄弟,就位鸡毛蒜皮的利益,搞的跟仇人一样,我可不想那样。”

    王浩峰和余秋江均是有点动容,两人面面相觑,余秋江道:“堂堂,我们也是看你辛苦,出了大力,我们出力不多……”

    “对啊,我也知道这个,所以我不是拿的多嘛,既然我们都决定好比例了,就不能再有其他规矩。

    我们今天约定好,以后只要我们三人一起出去,得到所有能卖钱的东西,我们都按照约定比例。

    我六成,你们两人各两成。

    如果过程中你们谁出力更大,分配的时候我会拿出一部分再多分,就这么说定,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商讨这种问题。”

    余秋堂话说的斩钉截铁。

    余秋江和王浩峰看如此情形,便知道再说啥也没意义,只好答应。

    于是,2000元很快被分开。

    余秋堂得到1200,其他两人各自400块。

    大家都很满意。

    “晌午就在我这里吃饭吧,春菊都快做好了。”

    “那行,就随意吃点。”

    因为这边早晨吃饭早,下午饭又没到时间,所以饭菜相当简单,凉拌一盘白萝卜丝,炒了个土豆粉条肉,配上菠菜鸡蛋汤,四人随意吃点。

    还没到饿的时候,反正也吃不多。

    别看这种饭菜简单,但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其实也算得上丰盛,没有几家人能顿顿吃得起鸡蛋,顿顿吃的起肉。

    啥生活条件也经不起这么造。

    一般人家,鸡蛋不破的话,是轻易不舍得拿出来吃,肉更罕见,逢年过节能吃上一顿,就已经是幸福之家。

    余秋江家原来肯定是过不上这种生活。

    自从余秋堂重生后,带着他慢慢生活也有所改善,余秋堂还特意交代他要给春菊补充好营养。

    那孩子的病症,说不定与营养不良,缺乏某些微量元素有关。

    就算不是这样,多补充营养,让孩子身体素质得到改善,也是极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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